“皮膚過敏”“房間有蟲”“搓澡受傷”……短短一個半月,00后女子王某輾轉上海20余家酒店、溫泉館、洗浴中心,通過差評威脅、報警糾纏、長時間滯留等方式,迫使商家免除房費及賠償共計7000余元,將精心策劃的“碰瓷”鬧劇偽裝成消費糾紛。
近日,上海市普陀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王某依法提起公訴。

案情回顧
2025年2月至4月間,王某來到上海,在無固定工作、無穩(wěn)定收入的情況下,先后入住20余家酒店、溫泉館等場所。
與尋常顧客不同的是,每一次消費,她都有著不可告人的真實目的:或是提前將蟋蟀帶入房間制造不衛(wèi)生假象,或是在退房前故意抓撓皮膚偽造過敏痕跡,甚至在被發(fā)現病歷顯示其入住前已確診皮膚過敏后,仍然在退房時堅持要求商家免單或賠償。
一旦商家試圖解釋,她便以“給差評”、報警協(xié)商、要求商家陪同就醫(yī)、長時間滯留經營場所、與剛開業(yè)商戶爭吵等方式糾纏要挾。部分商家因擔心影響聲譽、耗費時間,最終選擇妥協(xié)免單。
到案后,王某供述其自小為過敏性皮膚,故意抓撓皮膚制造過敏癥狀,借此索要退款。她還曾上網查閱消費糾紛相關法律,試圖規(guī)避風險。

20起退款申請還原犯罪全貌
王某的犯罪行為,被精心偽裝成普通的消費者維權糾紛。普陀區(qū)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公安機關從而進一步擴大排查范圍,最終犯罪事實補充查明至20起,經審查,其中17起獲得免單或退款,金額共計7000余元。
案件移送至普陀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后,承辦檢察官對案件證據進行了全面梳理,認定王某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

檢察機關認為,王某具有“無事生非”的故意:在無穩(wěn)定收入的情況下,持續(xù)一個多月在上海高頻次更換住宿地點,每次消費后均以皮膚過敏等主觀性強、難以即時驗證的理由索賠,對象均為注重口碑的服務行業(yè)商戶,入住動機不純、索賠行為高頻,完全脫離正常消費者維權范疇。

客觀上,王某行為符合尋釁滋事罪中“強拿硬要”犯罪行為特征。通過語言威脅、輿論施壓、滯留糾纏、頻繁報警等手段,在公共場所持續(xù)施壓,迫使商家妥協(xié),不僅侵犯了商家的財產權,嚴重干擾正常經營秩序,更破壞社會公共秩序。
依法訊問王某時,檢察官向其闡明行為性質及法律后果。面對確鑿證據,王某最終認罪認罰,并表示愿意退賠損失。
2026年2月2日,普陀區(qū)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王某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法律保護每一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絕不允許以維權之名,行違法犯罪之實。市場經濟的健康發(fā)展,需要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和文明理性的維權環(huán)境,任何企圖通過報警要挾、糾纏滋擾等不正當手段,借“維權”之名侵占他人財物、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 編輯: | 馮家琳 |
| 視頻編輯: | 俞欣怡 |
| 責編: | 吳依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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