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委托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曾小孩、袁永貴,原審被告人呂光東、王緒勇拐賣兒童案進行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核準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曾小孩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據(jù)曾經(jīng)的被害人姜甲儒和他的哥哥介紹,二審前很擔心會輕判。但當剛開庭念到曾小孩的立功表現(xiàn)不予成立、立即駁回的時候,他們就知道贏了。當聽到維持原判、死罪難逃的時候,通過視頻看到曾小孩立即站起來還是表達不服,左右開罵被法警立即按住。
姜甲儒的哥哥憤然表示:“一棒子就給他打死在那了,他這輩子都別想再出來了!”
| 編輯: | 劉清揚 |
| 責編: | 姚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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