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江蘇省連云港市灌云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宗仁洪非法經營疫苗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宗仁洪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該案為山東非法疫苗案系列關聯案件,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列為掛牌督辦案件。
據悉,自稱某醫(yī)藥公司業(yè)務員的宗仁洪是灌云縣一名“疫苗販子”。2013年以前,宗仁洪在當地經營一間保健品門市,主要銷售保健器械、減肥膠囊等。后因效益不佳,宗仁洪在無任何藥品經營資質情況下開始倒賣各類疫苗。
2013年2月至2016年3月,宗仁洪多次與山東龐紅衛(wèi)等多人進行交易,先后購買并銷售乙肝疫苗、水痘疫苗、狂犬疫苗等多種疫苗,非法經營數額共計87萬余元。案發(fā)后,公安部在全國開展偵破工作,宗仁洪于2016年3月22日向灌云縣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對于這個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我們堅持以證據為中心,嚴格依法對案件進行審查復核?!弊谌屎榉欠ń洜I疫苗案公訴階段承辦人、灌云縣檢察院公訴科員額檢察官馬承杰表示。
2016年12月16日,灌云縣檢察院以宗仁洪犯非法經營罪向灌云縣法院提起公訴,2017年5月5日,灌云縣法院一審公開審理宗仁洪非法經營疫苗案。日前,法院認定宗仁洪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宗仁洪當庭表示認罪不上訴。

劍網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