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9點,“于歡案”背后吳學占團伙涉黑案在山東聊城市東昌府區(qū)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在之前庭審中,檢方指控吳學占等15名被告人分別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等9項罪名。
2016年4月,吳學占等人催債女企業(yè)家蘇銀霞,多次騷擾蘇銀霞并對其進行辱罵、毆打。蘇銀霞的兒子于歡不忍目睹母親受辱,用水果刀捅傷杜志浩等四名催債人員,導致杜志浩死亡,另外兩人重傷,一人輕傷。2017年6月2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于歡屬防衛(wèi)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有期徒刑5年。
曾經(jīng)備受關注的“于歡案”雖然塵埃落定,但其背后的吳學占團伙涉黑案似乎才剛剛拉開序幕,對于今天的判決,于歡和家人有沒有關注?案件還有哪些其他受害人?
于歡代理律師:無論何種結果,都會上訴
“于歡案”發(fā)生4個月后,吳學占及其團伙人員被抓。2017年8月3號,該團伙15人被提起公訴。庭審過程中,由于所涉罪名與證據(jù)較多,以及部分被告人當庭翻供,本案從今年4月12號審理到14號。
在這15位被告人中,與于歡、蘇銀霞一案有關的被告人有12人,有關罪名3個,分別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組織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蘇銀霞、于歡母子都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訴訟請求包括請求法院依法判決吳學占、趙榮榮向蘇銀霞返還以非法拘禁等方式所收取的、與合同約定不符且不受法律保護的高息13.4萬元,返還違法占有的房屋一處,并依法判決所有被告人給予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承擔精神撫慰金等。
由于目前于歡在服刑中,蘇銀霞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被控制,均不能到庭聽取吳學占團伙涉黑案判決。蘇銀霞的代理律師殷清利告訴中國之聲記者,對于接下來即將知曉的審判結果,無論是否滿意,都會先行提起上訴。
“因為這個案件的被告人人數(shù)比較眾多,正常情況下會出現(xiàn)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情況,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即便對案件的判決結果滿意,但為了保障我們二審案件的參與度,蘇銀霞和于歡也會先行上訴”,殷清利介紹,“如果被告?zhèn)兌紱]有上訴,而且判決結果我們也都很滿意的話,我們也會在相關情況下撤回上訴?!?/p>
于歡及家人:希望對方認錯道歉
目前于歡及其家人對吳學占等人的案件態(tài)度,殷清利介紹:“他們想達到的要求就是這些人能夠認錯、能夠賠禮道歉就可以了,對這個案件要求賠償?shù)木唧w數(shù)額都是一個形式?!?/p>
據(jù)了解,此前吳學占團伙被指控的罪名中并沒有強制侮辱婦女罪和強奸罪,在案件開庭審理前,檢方兩次進行補充起訴,稱吳學占曾指使其他被告人對另一被害人王某娥進行非法拘禁,并有侮辱情節(jié),因此從原來的7項罪名增加至9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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