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
交警卻從駕駛員的頻頻嘴瓢中
發(fā)現(xiàn)了“不對勁”
順藤摸瓜居然牽出了“案中案”
9月4日早高峰
周家嘴路保定路路口
發(fā)生一起兩車碰擦的交通事故

交警到場后
認(rèn)定駕駛外省市臨牌機動車的
駕駛員負(fù)有全責(zé)
在交警詢問車輛情況時
肇事司機聲稱
車子是向朋友徐某借的
對車況并不熟悉
甚至連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
都不清楚

更離譜的是
穆某在處理事故簽字時
竟連自己的名字都寫錯了
民警:你簽?zāi)愕拿?,簽xx(他人姓名)干嘛?。?/span>
肇事司機:簽錯了。
民警:你到底叫什么名字?駕駛證誰的?

交警從肇事司機出示的
身份證和駕駛證上
察覺了異樣
于是想了個辦法驗證
↓↓↓
虹口公安分局交管支隊一大隊民警 陸文濤:
他出示的駕駛證下面夾了一張身份證,駕駛證和身份證上都是淺色的照片,而且身份證的字體是加粗的,跟正常身份證不一樣。我就想了個辦法(確認(rèn)),用手寫認(rèn)定書讓他簽字,簽字簽的不是他給我的駕駛證上的姓名“穆某”,最后簽的是“徐某”。

在交警的追問下
該男子終于承認(rèn)
其真實身份是“徐某”
印有“穆某”姓名的駕駛證和身份證
均是其購買的假證

更讓人沒有想到的是
徐某竟然連駕照都未考出
屬于無證駕駛
民警:你駕駛證有嗎?盜用別人身份證,開車沒有駕駛證。
肇事男子:叉車證算不算?
經(jīng)調(diào)查了解,肇事男子徐某于三年前在網(wǎng)上購買了假證件,現(xiàn)在因為使用偽造證件并且無證駕駛機動車,被處以行政拘留并罰款1500元。
-END-
| 編輯: | 張旺 |
| 視頻編輯: | 王可心 |
| 攝像: | 須志洋 |
| 責(zé)編: | 李麗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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