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駕駛員在北翟路近綏寧路路段,因未按規(guī)定交替通行,與直行車輛發(fā)生碰撞。警方認定其行為違反了“遇排隊或緩行未依次交替通行”的規(guī)定,對其處以罰款200元,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 編輯: | 李書馨 |
| 責編: | 師玉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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