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高中高三學生張俊豪在上學途中,被鄰居王某貴開車撞傷,一年后醫(yī)院宣告其死亡。
法庭上,公訴機關認定王某貴犯罪故意非常明確,手段極其殘忍,后果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今年1月5日,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某貴死刑。
在法庭之外,案件到底是怎么發(fā)生的,作為鄰居的張、王兩家又有什么深仇大恨呢?
| 編輯: | 平哲斐 |
| 責編: | 朱一祎 |

劍網(wǎng)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