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求職被嫌年齡大?女子應聘遭拒,發(fā)帖質(zhì)疑年齡歧視引發(fā)關注,對方改口:39歲也可以。
近日(10月14日),北京一女士應聘某科技公司人事崗位時,對方上來就問“今年35嗎?”得到肯定答復后,直接回答“那不太合適”。隨著事件發(fā)酵,昨天該公司人事經(jīng)理王女士解釋說:當時不確定老板是否能接受35歲的求職者,并非直接拒絕這位求職者,不存在歧視35歲的情況。
對此,這家公司所在的北京平谷勞動檢查大隊工作人員表示:年齡限制不算就業(yè)歧視,不違法。
而就在兩天前,2026年國考放寬年齡限制打破“35歲門檻”,傳遞的信號相當明確:用人從"年輕化"向"能力本位"轉(zhuǎn)變。用人單位確實享有自主用人的權利,但為職場劃上年齡“分水嶺”,錯過有經(jīng)驗的優(yōu)秀人才,也是人力資源的折損與浪費。
| 編輯: | 范燕菲 |
| 責編: | 姚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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