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愛奇藝開年大劇《漂白》陷入抄襲風波。知名博主王猛發(fā)文說,這部劇無論是劇名還是劇情,都“漂白”了他2012年發(fā)表于《南方都市報》的深度調查報道《漂白》。

昨晚,劇組發(fā)聲明回應稱,正在密切跟進原著小說涉嫌抄襲事件的具體情況。電視劇《漂白》的影視改編權購買自陳枰出版的小說《漂白》,并委托陳枰進行電視劇劇本改編工作。雙方簽署的相關合同約定,陳枰應負責保證原著小說及劇本內容合法合規(guī),如因此產(chǎn)生任何爭議糾紛,由陳枰承擔相應責任。對此,編劇陳枰在個人社交賬號發(fā)文回應,深度報道《漂白》和小說《漂白》是針對同一真實刑事案件創(chuàng)作的作品,彼此享有獨立的著作權,且不可侵犯。

公開資料顯示,《漂白》是由曹凱執(zhí)導,郭京飛、王千源、趙今麥領銜主演的犯罪劇,以“楊樹彬團伙911殺人碎尸案”為原型,本月17日在愛奇藝首播。

開播后,前南方都市報記者王猛三天里四度發(fā)文稱《漂白》抄襲《南方都市報》的報道《漂白》。文中,王猛曬出17處對比,并表示,陳枰的小說《漂白》共7部分,核心章節(jié)是第4部分和第5部分,大段抄襲南方都市報的報道,一些表述一模一樣,甚至連一處筆誤“病歷卡”都原樣照抄。

《漂白》編劇陳枰此前在回應中稱,曾有電影制片人建議她以一起真實事件為基礎改編電影劇本。昨天早些時候,涉事制片人呼和巴特爾發(fā)文表示,自己曾邀請編劇陳枰一起去哈爾濱采訪,還向其推薦過王猛的報道《漂白》,沒想到,自己把奔波多地搜集到的素材無私地告訴陳枰以后,她卻連招呼也不打就出書了,遇到侵權事件還把自己推出來當“擋箭牌”。


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陳枰擔當編劇的電視劇《激情燃燒的歲月》、《北轍南轅》以及小說和劇本《推拿》都曾陷入侵權糾紛。

說回到這次爭議漩渦中的《漂白》,涉及的是一篇深度調查報道,那么,新聞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權?類似的深度報道和“根據(jù)現(xiàn)實生活”改編的文藝作品,究竟該如何判斷是否抄襲?律師劉峰指出,根據(jù)《著作權法》單純的時事和消息報道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但是王猛的這篇深度報道基于事實調查之上,融入了作者的評論,有謀篇布局、有思想深度,體現(xiàn)了作者的思想高度和洞察力,應該歸結到“獨創(chuàng)性表達”的范疇之內。尤其原作者一個筆誤也被原樣照抄,那么可以算是一個關鍵證據(jù),至于怎樣認定“抄襲”,還要看內容雷同的量,是否達到一個標準。

影視作品不能僅憑一句“情節(jié)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來規(guī)避法律責任。而不論這些影視作品是否構成侵權,版權問題始終是創(chuàng)作與改編過程中不可忽視的風險點。編劇、小說作者、平臺各方究竟應該怎么做,才能盡量避免陷入糾紛?律師劉峰表示,《著作權法》提到的17項權利中就有一項署名權,這是原作者的特殊權利,如果引用,需要把引用的出處標注出來。借鑒是允許的,但是如果把借鑒內容的出處隱去,寫得像是自己創(chuàng)作的,那這就是抄襲了。這個編劇或者小說作者,必須提高版權意識,如果標注清楚,某段借鑒了某人的哪部作品,那不僅是尊重,也是守法。
對于平臺來說,則需要建立嚴格的審核機制,例如在合同條款中講清楚,要求作者聲明保證沒有侵權行為,并規(guī)定好一旦侵權將受到怎樣的懲罰。而且,平臺接到投訴后,應該馬上要求侵權嫌疑人作出解釋,一旦核實,就應該采取下架等懲罰性措施。此外,平臺還負有社會責任,對公眾以及相關作者應該承擔起版權教育的義務。
| 編輯: | 陳昱卉 翟靜 |
| 責編: | 嚴相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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