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還在身邊,卻遭遇瘋狂盜刷,這時候我們該怎么辦呢,銀行方面又是否需要為此承擔責任,進行賠付。近日,江蘇丹陽一位市民就將開戶銀行告上了法庭,索賠3萬多元財產損失。
2019年3月20號凌晨4點50至5點24分,丹陽市民趙先生所持有的某銀行儲蓄卡,接連在境外被多次查詢、消費、取現,加上手續(xù)費,共計扣款17筆近45000元。

早上醒來發(fā)現這一情況后,趙先生立即上網查詢相關緊急補救措施,并于當天8點35前往最近的涉案銀行網點取現100元,證明卡在自己身上,之后再將卡掛失。
銀行這邊解決完了之后,趙先生及時到公安機關去報案。
5月9號,趙先生在被掛失的銀行卡內,收到了當初被盜刷的部分金額,共計9500余元,但這并不是銀行方面發(fā)放的賠償款,而是顯示為“CUP單筆差錯金額”,其余被境外盜刷的錢,至今沒有著落。
作為一起典型的銀行卡盜刷引起的儲蓄存款合同糾紛,在庭審過程中,主審法官對趙先生在銀行卡被盜刷后的一系列措施,予以了肯定。這樣一系列的操作,就能夠證明,在很遠距離,或者是相對來說時間很近的情況下,不可能本人持有這張真卡在其他地方交易,也就是可以證明,這是一樁偽卡交易。

但是由于趙先生被盜刷的銀行卡沒有及時更新,仍然是老式磁條卡,并且經常用于線上消費,還開通了部分自動扣款功能,有可能存在密碼泄露的風險,因此,趙先生與涉案銀行的責任分配,還存在爭議,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丹陽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吳飛告訴記者:“關于磁片卡和芯片卡之間轉換,銀行在幾年前已經進行過大規(guī)模的宣傳,芯片卡比磁片卡大幅度的提高了安全性,但是,既然銀行允許磁片卡繼續(xù)使用,是有相關的保障義務的,因此根據類案的裁判尺度,我們也會經過相關的法官會議討論,來決定相應的責任歸責?!?/p>

法官也提醒,市民平時一定要養(yǎng)成良好的用卡習慣,注意保管個人賬號密碼,并定期更換。
(素材來源:江蘇新聞頻道 實習編輯: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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