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大樓發(fā)生大火,奪走46條人命,嫌疑人郭姓男子16日以6萬元交保,嫌疑人黃姓女子依舊被警方控制,兩人走出檢察機關時,兩人雙雙喊冤,否認有故意縱火。
據臺媒報道,如果真是人為造成火災,過失致死最多判5年,聽聞此消息,城中城住戶直言“應該判死刑”;不少死者家屬也表示難以原諒嫌疑人。
民事賠償部分,由于嫌疑人黃姓女子沒有收入,因此大家擔心,這46條人命或要不到賠償。
(編輯:夏定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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