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聞Knews記者11月18日從國家文物局獲悉,國家文物局、應急管理部近日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在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裝燈具搞“亮化工程”,文物、博物館單位對社會開放期間,每2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并強化夜間巡查。

近年來,國內外文物消防安全形勢嚴峻。俄羅斯新圣女修道院、巴西國家博物館、法國巴黎圣母院、意大利皇家馬廄與馬術學院、日本首里城等相繼發(fā)生火災事故,一大批文化遺產遭受了嚴重損害,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也為我國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敲響了警鐘。我國文物火災時有發(fā)生,近十年來國家文物局接報文物火災事故150余起,今年以來,四川云巖寺、貴州東山古建筑群、安徽黃田村古建筑群、青海隆務寺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發(fā)生火災,山西、江西、浙江、湖北、福建等地也發(fā)生了文物火災事故,教訓極為深刻。
《指導意見》是兩部門第一次專門就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工作聯(lián)合出臺的政策性文件,從健全責任體系、強化安全管理、整治火災隱患、加強基礎建設、增強應急能力、開展宣傳教育和嚴格督察問責等七個方面,提出了22項具體意見和要求。
文博單位要酌情建立專職消防隊、微型消防站
《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健全完善責任體系,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要推動地方各級政府切實履行文物安全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明確承擔文物消防安全監(jiān)管的內設機構和人員,實施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示公告制度,落實文物管理使用人的消防安全直接責任等。
文物、博物館單位應當建立和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通過設置(明確)內設專門機構或者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距離消防救援隊較遠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國家一級博物館要建立專職消防隊,其他文物、博物館單位也要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結合實際需要配足配好消防器材裝備,加強值班備勤和巡邏檢查。
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裝燈具搞“亮化工程”
《指導意見》重點強調要科學評估火災風險,列出火災風險隱患清單,加強制度建設;要嚴格生產生活用火,文物建筑用于宗教活動場所或者民居建筑等確需動用明火的,必須加強火源管理,指定安全地點,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由專人看管,做到人離火滅。非宗教活動場所的文物建筑保護范圍內不得燃燈、燒紙、焚香;嚴格安全用電,文物、博物館單位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電氣安全檢測維護,嚴格落實用電管理制度,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裝燈具搞“亮化工程”,在文物建筑外安裝燈具的要保持安全距離;嚴格用火用電和易燃可燃物品管理,加強文物保護工程工地和大型活動消防措施等。
同時,文物、博物館單位要嚴格檢查整改火災隱患,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防火檢查,每日定期開展防火巡查。對社會開放期間,每2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并強化夜間巡查。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要加強對本轄區(qū)內文物、博物館單位的監(jiān)督檢查,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實施掛牌督辦,督促指導各文物、博物館單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制度化、常態(tài)化,提升火災防控能力和水平。
利用無人機等裝備對古村落、大型文物建筑群實施智能巡查
《指導意見》提出各地要深入推進實施“文物平安工程”,加大文物消防設施設備投入力度。文物、博物館單位要嚴格消防設施管理,充分發(fā)揮消防系統(tǒng)功能作用,保障正常有效運行,火災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tǒng)操控人員應持證上崗;對文物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yǎng),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功能正常;要充分應用先進適用的設施裝備,增強文物火災自動報警和滅火能力,利用無人機等裝備對古村落、大型文物建筑群實施智能巡查,不斷提升物防技防水平。
同時,各基層文物行政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要按照“一家一策”的要求,指導本轄區(qū)重點文物、博物館單位制訂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每班次、各崗位人員及其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演練。文物、博物館單位在宗教活動、民俗活動等人員聚集的重點時段,應制定專門預案,一旦發(fā)生火災,要立即報警并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撲救初起火災,有序組織人員疏散,及時搶救不可移動文物,確保消防安全。

下一步,國家文物局將會同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督導指導意見的各項要求落實落地,強化文物安全消防措施,不斷提升火災防控能力和水平,確保國家文物安全。
(看看新聞Knews記者:毛睿 編輯: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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