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外賣網絡平臺開設店鋪,哄抬價格,銷售冷鮮雞、鴨和青菜、雞蛋等商品,累計銷售金額193萬余元,進銷差價率最高達437.1%,今天,靜安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對兩名被告人高某、田某提起公訴。
今年4月10日至18日間,被告人高某、田某經共謀,借用某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通過外賣網絡平臺開設店鋪,哄抬價格,銷售冷鮮雞、鴨和青菜、雞蛋等商品,累計銷售金額193萬余元,進銷差價率最高達437.1%。經核查,高某、田某二人共獲取不當超額利潤72萬余元。公安機關接報后,將兩人抓獲。
靜安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肖龍表示,高某、田某銷售冷鮮雞鴨的進銷差價率遠高于疫情前冷鮮雞鴨的進銷差價率,根據國務院和本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和發(fā)改委的有關規(guī)定和意見,本案中高某、田某二人的行為屬于以提價方式哄抬物價。
靜安區(qū)檢察院審查后認為,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被告人高某、田某的刑事責任。
(看看新聞Knews記者 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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