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最高法判了,這結(jié)果大快人心!昨天,最高人民法院首次發(fā)布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專題指導性案例,其中包括因?qū)W生霸凌而引發(fā)的正當防衛(wèi)案例。時年14周歲的江某某在學校廁所被15名同學毆打,江某某用折疊刀捅傷3人,其中兩人重傷二級。針對此案,法院最終認定江某某屬于正當防衛(wèi),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校園霸凌長期存在,此次最高法的判決,無疑是對欺凌者的當頭棒喝。未成年人不是違法犯罪的擋箭牌,正當防衛(wèi)權力必須要捍衛(wèi)。而反校園霸凌,除了家長作為第一責任人外,學校和老師也必須負起責任,任何對校園霸凌的漠視都是一次變相的慫恿。
| 編輯: | 陸劼 |
| 責編: | 葛孝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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